2009年下半年,是迎接国家教育部对湖北省自学考试评估的时间,国家教育部将对湖北省自学考试全部过程进行评估,包括组考、考试、阅卷等工作。为了进一步巩固自学考试的权威和社会的认可程度,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的考风考纪管理。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进入考场必须严格遵守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守则》、《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》,若有违反者一律严格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;
二、考生一律凭准考证、身份证、考试通知单按时进入考场考试,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
三、考试期间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书本、报纸、资料、笔记本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
四、考试结束应立即离开考区,不得在考场逗留,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有故意扰乱考场的将给予停考一至三年处分理。
特别提醒:发现有考生将任何通讯工作带入考场(不论是否开机或使用),都将视为舞弊处理。
湖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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